当前位置:首页 >娱乐 >淳安农商行违法领罚单 资金挪用入股市未有效整改 淳安注册资本1.71亿人民币

淳安农商行违法领罚单 资金挪用入股市未有效整改 淳安注册资本1.71亿人民币

2024-05-18 09:18:18 [百科] 来源:避面尹邢网

今日,淳安中国银保监会网站发布的农商挪用浙江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浙银保监罚决字〔2020〕37号)显示,淳安农村商业银行(简称“淳安农商行”)资金挪用入股市被审计发现后未有效整改,行违同一借款人仍发生多笔贷款资金流入股市。法领罚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资金整改中国银保监会浙江监管局对淳安农商行罚款人民币30万元。入股

天眼查显示,有效淳安农商行成立于1992年09月29日,淳安注册资本1.71亿人民币,农商挪用第一大股东为淳安千岛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行违持股比例15.86%;第二大股东为杭州居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领罚单持股比例15.79%。资金整改

淳安农商行违法领罚单 资金挪用入股市未有效整改 淳安注册资本1.71亿人民币

相关规定:

淳安农商行违法领罚单 资金挪用入股市未有效整改 淳安注册资本1.71亿人民币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

淳安农商行违法领罚单 资金挪用入股市未有效整改 淳安注册资本1.71亿人民币

银行业金融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入股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有效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淳安,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任职资格审查任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二)拒绝或者阻碍非现场监管或者现场检查的;

(三)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报表、报告等文件、资料的;

(四)未按照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的;

(五)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

(六)拒绝执行本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措施的。

以下为原文:

(责任编辑:焦点)

    推荐文章
    热点阅读